问: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女方签订赠与合同,并办理了过户登记。现在男方反悔,欲撤销该房屋赠与合同。请问该合同能否撤销?
答:不能撤销。《合同法》百八十六条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我国法律规定,动产权利转移以交付为准,不动产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。据此,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过户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现赠与的房屋产权已过户至女方名下,赠与行为已经完成,赠与财产权利已经发生转移,故而这份房屋赠与合同不能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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